《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发布:养老机构全周期合规有了"硬底线"

发布时间:2026-09-12

一项覆盖机构全生命周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6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民政部提出并归口管理。这是养老服务领域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设定了1年过渡期。

在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介绍,这项标准对养老机构从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全周期应具备的安全与服务质量划出了底线,给养老机构合规运营画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什么事必须做、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

7个方面、90项具体要求

标准针对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7个方面,系统提出了90项具体要求。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但部分养老机构运营水平较差、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不容忽视,有必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为养老机构运营划定基准线与安全红线,推动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

  • 选址与建筑
  • 设施与设备
  • 入院出院管理
  • 基础服务
  • 安全管理
  • 运营管理
  • 评价与改进

1年过渡期怎么安排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做好准备,标准设定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民政部将重点推动四项工作:广泛宣传培训、出台配套政策、用好"过渡期"窗口、扎实推进标准实施。

实施后会怎么管

标准实施后,民政部将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跟踪评估、开展专项检查,以自查自评和专项检查为主要手段建立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拒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依法采取约谈、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并将标准执行情况与机构等级评定、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

标准全文可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openstd.samr.gov.cn)搜索标准号 GB 48013—2026 查询。

张家界首康养老中心将对照新标准提前开展自查自纠,把90项要求逐项融入日常运营管理,在过渡期内完成对标提升,让老人住得安心、家属托付放心。


本文据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专题新闻发布会及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开信息整理编写,供养老机构从业者与家属了解参考。原文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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